民族日报·中国临夏网讯 (记者 马健)为进一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十好”法庭创建工作,今年以来,东乡县人民法院持续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以“如我在诉”的意识,用具体举措践行“司法为民”的使命。
日前,在东塬乡林家村委会院内,工作人员挂起国徽,摆好桌椅,放上台签,一个简易而庄严的法庭便布置好了。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的敲响,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就这样在村民的“家门口”开庭了,现场30余名村民和部分乡村基层组织调解员旁听庭审。
该案中,原、被告系朋友关系。2023年2月17日,被告周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陈某某借款两万元,并在微信上编辑借款信息,原告收到被告信息后予以确认,并要求其在2023年2月27日偿还。被告同意原告的短信内容后,原告向被告通过微信转账两万元。还款期限到期后原告向被告催要借款,可被告以种种理由拖延,拒不偿还,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起诉至法院。在庭审现场,审判人员考虑到以前两人是朋友关系,反复劝说双方协商解决。最终,周某某保证近期偿还借款。看到周某某还款态度积极诚恳,陈某某也表示愿意适当放宽偿还期限,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巡回审判是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加强社会诉源治理的重要形式,此次巡回审判活动,是东乡县法院践行“为群众办实事”“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的具体体现,将法庭搬到农家院落、田间地头,将庭审开到老百姓家门口,既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又让巡回审判成为旁听者的一次“法律大餐”,真正做到了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