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02日
关于有奖征集烟花爆竹行业违法违规线索的联合公告
时间:2026-06-01 来源:临夏州人民政府网

关于有奖征集烟花爆竹行业

违法违规线索的联合公告

为强化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面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全州范围内烟花爆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一、举报范围 

1、非法生产环节: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利用废弃厂房、闲置民房、隐蔽院落、地下空间等场所,非法生产、加工、组装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非法制造、储存、使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危险原材料;为非法生产提供场地、设备、原材料或技术支持等行为。

 2、非法经营环节: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批发、零售烟花爆竹;超许可范围、超经营地址经营;从无资质单位或个人采购烟花爆竹;利用微信、QQ、抖音、快手等互联网平台及朋友圈、社群私下交易;流动摆摊、沿街兜售、集贸市场无证销售等行为。 

3、非法储存环节:在居民住宅、出租屋、厂房、仓库等不符合安全条件场所,非法囤积、超量存放烟花爆竹;未经许可设立中转库、临时储存点等行为。 

4、非法运输环节:未取得运输许可,使用私家车、普通货车、客运车辆、快递物流等无资质载体,非法托运、夹带、中转烟花爆竹;运输过程中未按规定配备押运人员、应急器材,或超量运输、混装其他货物等行为。 

5、产品质量违法环节: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超标违禁(含超标药量、违规造型)烟花爆竹;销售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等行为。

 6、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伪造、变造、买卖烟花爆竹许可证、运输通行证;包庇、纵容烟花爆竹违法违规活动;阻碍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等行为。

 二、举报要求 

举报线索须真实有效,线索模糊、要素不全、无法核实的,不予受理。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严格执行举报人信息保密制度,对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举报内容等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防打击报复行为发生。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州应急管理局0930-6317415、州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州公安局0930-6213311,上述问题也可直接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 

四、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按照临夏州应急局、财政局转发《甘肃省应急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甘应急协调〔2021〕60号)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多人举报同一线索,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序按照相关部门接收举报的时间为准)。 

五、奖励领取 

举报事项查证属实并符合奖励条件后,受理举报的部门将在核查处理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举报人应当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及举报时提供的相关信息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公告。

临夏州应急管理局

临夏州公安局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8日


编辑: 责编:孔令定 主编:喇维平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0-2025 www.chinalxnet.com Corporation,All Right Reserver
甘肃省临夏州委宣传部主管 甘肃省临夏州融媒体中心主办 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团结路25号 ICP备案号:陇ICP备12000652号
甘[2010]00001号 0012500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230079 技术支持:甘肃新媒体集团九色鹿技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