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登记证书
俗称“大绿本”
是机动车的法定权属证明
若发生遗失、灭失或损坏
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
申请补领、换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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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上 办
“交管 12123”APP首页点击“更多”进入【业务中心】;

选择【机动车业务】中的【补换领登记证书】功能进入;

选择需要补换领的车辆,阅读【业务须知】;

选择业务类型、申请原因、取件方式;

进行人脸识别实人认证;

通过后,按照系统提示缴纳相关工本费,缴费完成后提交业务申请。


提示:
补换领登记证书业务提交时,需进行实人认证,认证通过的,方可提交业务申请。
对于补换领原因为“换领”的,原登记证书不再收回,系统公告原登记证书作废。
对于属于单位车辆的,需是法人、管理员或者取得补换领牌证业务授权的用户使用单位版办理。
机动车处于抵押状态的,暂不支持线上申请。
二
窗 口 办
材料准备:
1.补领登记证书
⏩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1.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需车主本人办理补领登记证书业务(不可代办);
2.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或者由继承人申请。
2.换领登记证书
⏩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原机动车登记证书。
此业务可代办。
1.为个人车主代办:受委托人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书(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请电子委托);
2.为单位用户办理:受委托人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
办理流程:
到业务受理大厅取号、受理、缴费。
办理完成后,现场领取新的机动车登记证书。
提示:
必须回登记地办:补换领业务不支持异地办理,需到车辆登记地车管所申请。
状态异常需注意:车辆处于查封、锁定状态时,无法补领。
抵押车辆需双方:机动车在抵押/质押期间的,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质押权人共同申请。
机动车登记证书
事关车辆产权与各项业务办理
请务必妥善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