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启用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临夏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启用15处机动车未按规定礼让行人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抓拍点位
1.军民街逸夫小学路口斑马线
2.军民街新营路口斑马线
3.前河沿西路市二中门口斑马线
4.环城西路实验二校路口斑马线
5.迎宾路南龙加油站门口斑马线
6.迎宾路尕丁家清真寺门口斑马线
7.解放南路水泉东二巷巷口斑马线
8.团结路中国工商银行门口斑马线
9.文昌路与人民路十字斑马线
10.文昌路古河州小区门口斑马线
11.富强路前河沿东路小学门口斑马线
12.光华东路与陈方路丁型路口斑马线
13.庆胜东路与陈方路丁型路口斑马线
14.庆胜东路与毛园路丁型路口斑马线
15.G310线临夏回民中学门口斑马线。
二、抓拍违法行为类型
机动车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未停止让行的。
三、处罚依据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处罚。
四、启用时间
从2026年1月18日零时起,临夏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对上述15处机动车未按规定礼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实施处罚。
五、相关要求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行经人行横道提前减速慢行,主动礼让行人,全力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临夏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