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延琴
近日,有消费者反映在南昌等地办理电话卡时,被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证明或银行流水等额外材料,有的还需预存500至1000元不等的话费。记者实测移动、联通和电信在多个城市的办卡业务,发现审核标准差异显著。
从法律角度看,运营商要求提供这些额外证明材料的行为缺乏依据。工信部对电话卡办理的要求,仅为身份证实名、本人办理、实人认证等。索要无犯罪证明、房产证、高额预存款等行为,没有相关依据。
从实际效果来看,这些额外要求对防范电信诈骗的作用存疑。电信诈骗手段层出不穷,骗子一般是利用技术漏洞和规则缝隙实施犯罪,单纯在办卡环节设置严苛条件,并不能从根本上阻止电信诈骗。
电话通信是现代社会中人们不可或缺的基本需求,通信服务是消费者应享有的基本权利。运营商以“反诈”为由,随意提高办卡门槛,限制消费者获得通信服务,本质上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正如有些网友留言“有点草木皆兵,搞得人心惶惶”,有些过度防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