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肃省气象局于2025年08月20日18时00分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计未来24小时内(8月20日18时至8月21日18时),庆阳市(西峰区、庆城县、环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镇原县),陇南市(武都区、成县、文县、康县、徽县、两当县),天水市(麦积区、清水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平凉市(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华亭市)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风险高(橙色预警);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临潭县、卓尼县、舟曲县、迭部县、夏河县),莲花山风景林保护区,太子山天然林保护区,兰州市(榆中县),陇南市(宕昌县、西和县、礼县),定西市(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天水市(秦州区、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民乐县、山丹县、甘肃中牧山丹马场),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临夏县、康乐县、永靖县、广河县、和政县、东乡族自治县、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平凉市(庄浪县、静宁县)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风险较高(黄色预警),请注意防范。

预警地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到预警信息后,结合当地气象台站的天气预报资料,修正并发布本地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
地质灾害防御建议:
1.预警区县级人民政府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指导、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2.预警区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同气象部门的会商研判,做好值班值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组织驻守技术支撑单位,对预警区隐患点、风险区开展排查,针对成灾风险较大的隐患点、风险区,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监测预警、避险转移等防范措施。
3.预警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至辖区内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确保“叫醒叫应”,并落实好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等各项工作,一旦出现险情,严格按照“四必走”“三不返”刚性要求,疏散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避免转移人员擅自回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