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01日
巡回法庭在基层 送法上门零距离 ——州中级人民法院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侧记
时间: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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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地开庭

过去的一年,全州法院在开展“百场巡回审判、百场法制宣传”以案释法活动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实际,践行司法为民,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缓解了群众诉讼难的问题,在促进案件又快又好解决的同时提高了工作效能,提升了法院的社会形象,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州法院共开展巡回审判活动145场,结案143件,调解或撤诉结案76件,巡回办结的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仅为20天。

高度重视 组织有力

州中级人民法院把积极开展巡回审判作为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重要途径,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民事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的巡回办案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作为巡回办案的日常管理机构。在实践和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百场巡回审判、百场法制宣传”以案释法活动的实施意见》,对巡回办案活动目标任务、巡回办案的范围以及具体要求等作出了规定,其中明确规定各县市法院在“双百”活动中巡回审判案件数不得少于20件,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团队巡回审理案件数不少于15件。为保障巡回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专门购置国徽、笔记本电脑、录音笔、法槌、席位台、条幅,印制诉讼风险告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老人赡养等法律宣传资料,以及最高法院的“五个严禁”规定,力求巡回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全年院庭长带头开展巡回审判70场次,共组织2000余名干警参加巡回审判,出动巡回审判车98场次。

方式灵活 就地审理

对巡回审理的案件,因案制宜,尽量避免“坐堂问案”式的审理方式,不拘泥于在固定的巡回审判点审判。对婚姻家庭、继承、赡养和邻里纠纷等案件,有条件的选择到当事人家中开庭,以上门办案的方式减少诉累,缓和气氛,钝化矛盾;对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原则上到案发地审理,便于法官当即依申请依职权就地调查,现场勘验,全面查清案情;对群体性案件和影响较大的案件,选择到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委会、活动室、学校等地开庭,尽量组织附近群众进行旁听,办案法官当庭辩法析理进行调判,用通俗的语言以案讲法,做到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心服口服,旁听群众听得明明白白。截至目前,采取“背包法庭”“炕上法庭”“田间法庭”就地开庭、就地审案37场次,化解矛盾纠纷42件。

争取支持 扩大效果

巡回审理中,对审理的案件,需要组成合议庭审理的,坚持邀请案件纠纷发生地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重要作用;对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坚持邀请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负责人旁听案件审理,主动接受监督,提高巡回办案工作透明度和减少涉诉信访的发生;同时,坚持邀请纠纷发生地的村(居)委会干部、综治中心、司法所、基层民调组织负责人参与调解,争取把每一起案件办成和谐案。

注重调解 力促和谐

在立案环节抓好诉前调解。在当事人诉讼立案前,利用上门立案、巡回点就近立案的便利条件,及时通知被告到场进行调解;特别是相邻纠纷、赡养等案件,法官立案前主动上门进行诉前调解,减少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加大当事人之间的隔阂;在审理环节抓好诉中调解。在案件审理中,利用案件在当事人家门口审理、邻里亲属旁听人员多的优势,以案讲法、以案讲情、以案讲理,并动员乡亲参与调解,尽量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恢复当事人之间原有的和睦关系,促进社区和谐;在执行环节抓好执行和解。巡回审判的案件,纠纷起因一般都比较简单,执行和解的希望较大。对此,坚持将执行和解作为巡回审判案件执行的必经环节,不放过司法途径中的最后环节进行调解,当好“和事佬”,真正让胜诉方赢理不斗气,让败诉方输理有台下,促使当事人不计前嫌,自觉案结事了。目前共调解结案72件。

答疑解惑 现场普法

在开展巡回审理过程中,同时开展以案普法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送法到农村、送法到农户。一是采取诉前传法,在立案时将诉讼举证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等内容及时告知当事人,开展有针对性的导诉工作,为当事人讲授涉诉法律知识,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效防止诉讼风险,并随时接受法律咨询,为群众提供法律疑难解答。二是诉中讲法,在巡回审理案件过程中,针对涉诉村民诉讼知识普遍知晓不多的状况,着重做好法官释明权的行使工作,指导当事人正确及时举证,并适当地采取依职权取证工作,同时就案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以案说法,向纠纷双方或现场参加旁听的村民宣传有关法律,引导村民有纠纷依法处理,有争议及时找法院,通过诉讼渠道理性解决纠纷。三是集中普法,利用乡镇集市人多的机会,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活动,公布法律咨询电话,专门接待群众的法律咨询。在巡回审判中,共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5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800余人次,群众旁听人数多达4万余人次,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近年来,州中级人民法院变‘关起门来审判’为‘走近群众办案’,通过到当事人所在的社区、乡村和案发地进行现场巡回开庭,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得到了省高院的充分肯定和认可。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把巡回审判法治宣传活动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必修课,做到制度化、常态化,并形成一套运行规范、评价科学的量化考核体系,将司法服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形成‘巡回一案,影响一片’的普法教育效果,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深入人心。”州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说。

编辑:临夏新闻网 责编:孔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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