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是一项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共同推进的综合性系统工程,需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而基层法治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国家法治的成败。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社会结构和利益结构深刻调整,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日趋复杂。作为县级机关,我们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积极进行探索和实践,收到了较好的实效。
强化权力约束,增强依法执政意识。一是坚持从严治党,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着力将党风廉政纳入法治轨道,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制度,把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贯穿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行党政“一把手”决策终身负责制,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荐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履行依法治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常委会、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全机关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三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推进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人事管理的重要内容,全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不断提升。四是构建长效机制,巩固发展法治成果。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突出源头治理,围绕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健全完善防治“四风”、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制度体系。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法治建设。一是建立完善政府依法决策机制,科学民主决策,确保决策合法合规。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审查关,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制定了《积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查程序的实施意见》,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必经程序,通过听证会、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扩大了政府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规范性。二是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了县政府法律专家人才库,成立了县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全面参与县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复查、信息公开等法务工作。全县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聘请了法律顾问,签订了法律服务合同,颁发了聘书。三是强化审查备案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和定期清理制度。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持证上岗制度,及时将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及行政执法人员录入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我县执法单位实行“局队合一”执法体制,统一以主管部门名义执法,压实对主管部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和加强队伍建设的责任。在市场监督、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文旅等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了“局队合一”体制,解决了多头和重复执法问题。
增强普法力度,依法治理水平。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教育月等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普法宣传“线上线下”,群众法治观念日益增强。利用“三八”妇女节、扫黑除恶、国家安全日、禁毒日、公民道德宣传日、法治扶贫日等组织开展专题活动,宣传《宪法》《民法典》《刑法》《反家暴法》《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等常用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