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22日
临夏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在全州农业农村行业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公告
时间:2019-05-30

临夏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在全州农业农村行业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关于扫黑除恶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有力地打击惩治全州农业农村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我局决定在全州农业农村行业领域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凡在本州区域内全州农业农村行业领域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坚持形成扫黑除恶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凡是实施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检举揭发他人犯罪、为侦破其他案件提供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或协助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窝藏、包庇黑恶势力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二、坚持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重点打击以下7个方面涉黑涉恶违法行为:

(一)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重点是一些“村霸”兼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借自己手中的权力侵吞村集体资产,造成村集体资产流失的违法行为;一些“村霸”、宗教恶势力、宗族势力及“黑村官”和幕后推手侵吞私分集体资产,在新农村建设等活动中,圈地占地、出卖集体土地等资源、优亲厚友等违法行为;涉黑村官在土地流转、土地征占用等方面组织策划群体上访,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涉黑村干部在集体资源发包、集体资产处置、集体资金使用过程中未按规定程序用途使用,侵占集体资产的行为;摸排涉黑村干部截留、揶用集体资金,长时间占有集体资产,谋取私利的现象等。

(ニ)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方面。主要是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合法组织形式掩盖下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是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社会团体信用合作为名义的非法吸储和集资现象,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非法放贷的现象,利用恐吓、逼迫、暴力手段欺压农民合作社社员的现象,以农民专业合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名义欺压农民、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的现象,村霸等黑恶势力插手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等情况。

(三)农业生产方面。在种养业发展中,为迫求经济利益采取暴力手段垄断行业,划地为界、强拿硬要等破坏农业生产秩序等带有黑恶势力的违法行为。

(四)农产品销售方面。在农产品收购和销售中垄断市场,故意压价、欺压百姓,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资供应中垄断经营,操控市场价格,获取不法经济利益的行为;村干部强行拦截到乡村收购农副产品的商贩,自己当中间人定价格、定营销模式,从中获取暴利的行为等。

(五)制售假劣农资方面。农药、种子、化肥、农机、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用物资在生产、加工、运输环节中的制假、售假、贩假等涉黑涉恶涉乱问题和行为;农资销售中以次充好、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行干扰市场价格等涉黑涉恶涉乱问题和行为。

(六)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方面。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等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产业扶贫资金落实中,涉嫌“村霸”、宗族黑恶势力采取威胁、贿赂、利诱等方式侵占强农惠农资金的问题。

(七)涉黑涉恶腐蚀方面。农业农村部门干部职工被黑恶势力教唆、利诱、裹挟参与非法活动,黑恶势力向农业行业工作人员渗透,农业行业公职人员被黑恶势力拉拢腐蚀,黑恶势力染指农业行业项目安排、资金分配等工作。农业行业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农业农村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奖励,有关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广大群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网络或其他方式,向我局扫黑办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电话:0930-6214730

邮编:731100

邮寄地址:甘肃省临夏市新华街统办楼7楼716室(州农业农村局扫黑办)

举报邮箱:lxny4730@163.com

编辑:临夏新闻网 责编:孔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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