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日报·中国临夏网讯 (记者 马健)近年来,永靖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不断推动各业务部门把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作为常态化办案机制,探索人民监督员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有力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加强组织领导,激发监督履职活力。该县检察院负责人带头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各项检察办案活动,定期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使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有了更加直观的了解。
积极协调联动,实现监督规范化。案件管理部门对重点案件审查起诉、检察建议办理、司法规范化检查等环节实时动态掌握,以督促邀请和办案部门主动邀请相结合的方式,使人民监督员工作开展均衡、数量跃升。
拓展监督范围,实现监督全覆盖。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特殊优势,做到“应监督尽监督”,实现由基础的参与案件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到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宣告送达及督促落实,从监督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到参与司法规范化检查,实现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办理从点到面全覆盖
创新监督思路,实现监督效果新突破。把人民监督员意见作为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的“指南针”,不断完善监督意见反馈机制。同时,对人民监督员针对个案提出的意见充分研判、讨论,从个案延伸至同类案件的办理与问题整治,推进个案办理式监督向类案治理式监督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