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日报·中国临夏网讯 (记者 马健)近日,家住东乡县的杨女士来到县公证处,称其丈夫马某现正在监狱服刑,其名下的一张银行卡上打来了征地补偿款,该款需要用来偿还债务和生产生活,但因其本人不能到场激活而无法正常使用,希望能申请办理委托公证。
了解情况后,公证员告知杨女士办理委托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在审核相关材料后,公证员前往法院调取了法院终审判决书,调查核实马某在刑罚中包含的罚金已经履行完毕,排除马某的犯罪行为与此次委托事项的利害关系后,前往监狱提交了相关材料并申请会见。经过公证员和监狱的沟通对接,很快确定了具体办证日期。办证当天,公证员严格按照程序会面后,向委托人马某告知了办理委托公证的相关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马某同意并签署了委托书及其他公证材料,公证员第一时间出具了委托公证书并送至杨女士手中。
近年来,东乡县公证处始终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公证服务,努力让群众感受到公证的温度与便捷,用实际行动真正做到为群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