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为保障城乡居民及时参保缴费和按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省、州通知要求,我州于2022年 8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缴纳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现公告如下。
缴费时间
2022年8月23日--2022年12月31日
缴费标准
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标准为每人350元。
待遇享受期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缴费渠道
城乡居民既可就近到农业银行、农信社、光大银行、兰州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柜台线下缴费,也可通过甘肃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缴费及上述银行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进行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享受的待遇
参保人员参保后,可以按政策规定范围内享受以下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1.享受普通门诊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2.享受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医疗待遇;
3.享受“两病”(高血压、糖尿病)医疗待遇;
4.享受谈判药品医疗待遇;
5.享受住院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6.享受大病保险医疗待遇;
7.享受医疗救助待遇。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农村返贫致贫人口、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的已脱贫人口、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参保资助范围及标准
1.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行全额资助。县(市)医保部门为其代办参保手续,从医疗救助资金中按个人缴费标准全额缴纳。
2.城乡低保对象实行定额资助。其中,农村一、二类低保和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资助标准为250元,农村三、四类低保和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资助标准为190元。
3.农村返贫致贫人口实行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190元。
4.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实行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150元。
5.已脱贫人口实行定额资助,在过渡期内逐步下调,2022年资助标准为100元。
编辑:海霞 责任编辑:山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