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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出台《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进景区”活动的指导意见》

2022-04-14 来源:省民委创建处  记者:  浏览量:23597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有形有感有效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往实里抓、往细里做,近日,省民委、省文旅厅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要依托各地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历史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等旅游景区优势资源,大力推进创建工作不断向各旅游景区、向各文旅企事业单位、向各旅游经营主体、向导游、向游客等延伸,拓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渠道,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践内涵。

      《指导意见》提出,2022年,率先在全省20个4A级、5A级旅游景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活动试点工作,基本实现5A级旅游景区全覆盖。2023年,面向全省所有4A级旅游景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活动,并对完成创建任务、具有示范作用、符合命名条件的旅游景区,命名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景区”。2024年,在全省3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活动。2025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覆盖率达到70%以上,其中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达到90%以上。

      《指导意见》明确,要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围绕着力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助力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重点任务,采取拓宽宣传教育载体、积极开展教育培训、突出打造实体阵地、大力弘扬中华文化、注重发挥优势、突出地域特色、夯实物质基础、打造品牌亮点、注重营造氛围、开展特色活动等10项具体举措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走深走实。

      《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和文旅部门要积极主动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有完善的创建工作方案和实际举措;要结合本地旅游景区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探索建立针对不同类型景区的创建标准体系及测评指标;要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活动的举措和成效,形成全民动员、全社会知晓、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要梳理总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的成功经验,努力打造一批高水准、可复制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景区样板。

编辑:海霞 责任编辑:山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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