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
开展防范和治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攻坚行动的
公 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防范和治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建办金〔2021〕26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州个人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管理,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临夏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心决定开展防范和治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攻坚行动。现告知各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借款人及其担保人,在15日内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和担保义务,否则限期届满后中心将每月定期在民族日报、州政府门户网站、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曝光发布公积金贷款逾期人员信息。同时,中心将进一步采取上门催收、向逾期人员送达《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向所在单位送达《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催收协办通知书》、送达律师函、提起法律诉讼等手段进行催收。
特此公告
临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9日
编辑:马忠德 责任编辑:山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