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固本促团结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宁建忠
在临夏这片多民族聚居的土地上,康乐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宁建忠,扎根基层多年,把政治忠诚融入血脉、把民族团结融入灵魂,用法治之光温润民心,用公平正义凝聚人心。他以实际行动探索出一条民族地区法治建设与民族团结深度融合的新路径,成为高原法治沃土上守护团结、播撒公正的坚实脊梁。

宁建忠深知,在民族地区从事法律工作,政治坚定是立身之本、事业之基。他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在民族地区落实落地。他常说:“在民族地区审理案件,不只是适用法律,更是在传递信任、凝聚团结。”在每一个案件中,他都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最高追求。
他将“用法治保障民族团结”作为工作信条,提出“法治是最大公约数,也是民族关系最牢固纽带”的理念,推动审判执行与民族团结创建深度融合。作为主要负责人,他主导制定《康乐县人民法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嵌入立案、审判、执行、调解等各环节,组建政治可靠、通晓民族语言的双语审判团队,让司法工作更贴近群众、更凝聚人心。
在审理涉及不同民族当事人的案件时,他严格依法办案,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民族偏向。在一宗跨乡镇土地纠纷中,宁建忠带领合议庭深入牧区勘察,倾听民情,准确适用法律并结合习惯法,最终促成双方和解,修复邻里情谊,成为民族团结司法的典型案例。
依托法官工作站和特邀调解员网络,他引导多元化解纠纷体系发挥实效。在一起因风俗差异引发的民族婚姻纠纷中,他邀请双方信赖的民族调解员参与,成功化解积怨,防止矛盾升级。过去一年,他所在团队调解涉民族因素案件34件,调解成功率达73%。
宁建忠带领“法治宣讲队”深入村社、学校等,用“土话讲法律”,让法条“活起来”。他组织编写双语普法读物,在“国家宪法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节点,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遇事找法 办事依法”,让法治成为民族团结最坚实的支撑。




